“韩大人所言,确实有道理。雷击较多之地,可着各地了解汇报。至于高塔……”
营缮司主事张嗣诚道:“既然是要验证避雷旗杆能否保护宫殿免遭雷击,那么高塔应该比宫殿更高,要超过皇极殿,起码要达到一百二十尺,除了高度,周围环境也应该相仿,便是要平地、开阔无遮挡……”
韩学信摇了摇头:“一百二十尺高的高塔,造价几许?又要造多少?”
张嗣诚道:“虽未核算,但一座高塔,起码要数千两!若想验证旗杆是否能避雷,起码要建……数千高塔才可以!”
给事中也会算账,这是好事。
算账也是讲科学,只不过算到最后给出一个数千两、数千高塔……数千的范围太大了,少则一千多,多则九千多,都是数千!
但即便是一千多,一千多乘以一千多,也要一百多万两银子。
工部的官员,脸色更难看了。
后三宫重建花了多少钱?预算也就是一百多万两,最后花了六十九万两。
真要是能拿出一百多万两银子,便可以启动三大殿的重建工程——这倒不是说防雷不重要,但是为了验证防雷有没有效果,就要先花一百多万两银子,显然有些过于浪费了,国库也承受不起。
更何况一千多高塔真的够吗?一千多高塔……似乎并没有多大的说服力。
工部侍郎姚继可摇了摇头:“一百多万两银子,户部可拿不出!”
常洵端坐正中,不急不慢的喝着茶。
他不急着开口,先看众人的态度,谋定才好后动。
工科的几个给事中,无疑是反对的!
这时便看出“雷劈给事中”的好处了,至少他们现在不会抱着“雷击与失德”的观点胡搅蛮缠,必须得回到“讲科学”的路子上。
工部的两位主事稍好一点,相对较务实。
常洵更为关注营缮司郎中王在晋、员外郎李之藻。王在晋写了《三朝辽事实录》,是个讲事实的学霸;李之藻写了《天学初函》,是明末不多的“讲科学”学霸。
不管讲事实,还是讲科学,都属可以交流的行列。
“单独建塔,靡费太多,可否降低高度,用大木代替高塔?”王在晋开口了。
李之藻也道:“一百多尺的大木,倒是有的,但采伐运输不易,可在大木产地附近,择地立木,应能降低费用。”
这两位,考虑的很具体。
“再怎么降低,数千高杆,数十万两银子总是需要的,而且滋扰地方,诸多不便!”
韩学信再度开口:“这避雷旗杆有用便罢了,若是无用,浪费这么多银钱,谁能担得起这个责任?”
韩学信道:“国库的情况,大家都是知道的,除了常年的营建赈济,宁夏之役,耗银两百余万两;东征援朝,耗银七百余万两,平定播州,耗银三百余万两;重建后三宫,又用银上百万两,国用大匮,却要费数十万两银子,验证这前所未闻、前所未有之事,是否本末倒置,舍本而求末也?”
张问达也道:“数千高杆,太过劳民伤财……”
工科的态度与策略,已经非常明确,便是紧扣花费问题,尽可能阻挠项目的推进。
工部的态度也不积极。
这时,内官监掌司太监何江开口道:“高塔靡费,可以少建一些。数尺、十数尺高的屋子也常常遭到雷击,咱们可以多设置十数尺高的避雷旗杆,难度不大,也省花销,甚至可以让老百姓自己装,只要有数十万、数百万根旗杆,一个雷雨季过去,都没有雷击发生,也能证实避雷旗杆的作用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