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这就是江湖。
............
日子继续过。
那位说书人走了。
我曾远远看过一眼,他走在那位女枪神的身边。
那位仙子的眼神......变得与以往不同呢。
哈~没想到那位说书人原来也是大人物。
也只有这样潇洒不羁又有才华的人才配得上那位女枪神吧。
我打了个哈欠,照例晚上出门练剑。
练完剑后,我听到有人在悄悄说着事情。
这种地方经常有人说些见不得光的事情,我也习以为常了。
毕竟是江湖嘛。
可我却听到他们提到了“女剑仙”。
于是我停下脚步,偷听到了他们的谈话。
原来他们打听到那位女剑仙要和说书人一起外出游览,他们要找机会给他们下毒。
我没有说话,只是记住了他们的样子——他们是客栈的三个住客。
第二天,我磨亮了满是锈迹的破剑,将它藏于腰间,一如既往的当一名跑堂的店小二。
那天晚上,他们照惯例要了酒菜回屋里吃。
我照惯例端着酒菜为他们送进屋内。
很奇怪,原本一直跳的飞快的心脏,却在进门的刹那安静下来。
也许我是天生的剑客,我练了数年的那一招,便是为了今天吧。
果然,他们没想到一个店小二竟然会剑法。
我偷袭杀了一人。
但终究,我是个只会一招的店小二。
见两人拖着尸体离去,我躺在血泊中,却并不觉得难过。
原来我一直都身处江湖。
也许那位女枪神和说书人的故事中从来不会有店小二的存在。
但能与你处在同一个江湖,店小二......也心甘情愿。
PS:忽然想写一个店小二的故事,就是这篇了。
灵感来源有B站鬼畜的白展堂之歌,还有B站改编翻唱的一首歌的歌词。还有上架那天一位舵主在评论区的那番留言。
最后推本书吧,《我真没想出名啊》,作者巫马行。是一本略有些的奇特风格的文娱作品。
有兴趣的可以去看看。
码番外纯属码字累了的时候调整状态休息用的。
番外已码完,我接着码正文去了。
告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