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如水,天高星明,文会正式开始了,众人都在心中打着腹稿,欧阳悌知道自己水平有限,也不想再多润色了,便道:“我先抛砖引玉一番!”
当下上前一步道:“献丑了!”学着曹植七步成诗,胖乎乎的身体一步一步向前吟诵道:
“七夕今宵看碧霄,
牵牛织女渡河桥。
家家乞巧望秋月,
穿尽红丝几万条。”
“好诗!好诗!”“应景之作!”“不错!”
毕竟是第一首诗,众人捧场的纷纷赞扬,叶凯也微微点头,道:“格律精准,意境稍差,这么短时间内做出,还是有些急智的。很好!”
欧阳悌得到赞许,连忙施礼一一谢过众人:“多谢教授点评,多谢众位抬爱,献丑!献丑了!”
众女有些微微诧异,没想到这个小胖子看着不起眼,竟还有这份诗才,只有诗晴面色未变,心中和夫君的词两相对比:嗯!还是夫君最厉害!
随后众学子也纷纷献诗填词,水平与欧阳悌相差不大,众人一一品读赞叹,叶凯和教习们也都一一点评,并有专人将每一首诗词都做好记录,待之后会整理成册送至书坊印刷,参与之人便会每人分上一本,将来可作为礼物赠送于人,也可以再次印刷售卖,这也是此时文人的一个雅好。
诗晴一直在心中暗暗对比,每听一首,便觉夫君更优秀一些,不由安息得意。
此时潘忠义已经打腹稿多时,今日还有与他定亲的赵羽贞在,自是想要表现突出一些,此时一位学子刚刚念诵完,水平很一般,星星点点的夸赞之后,他觉得终于到了他崭露头角之时,上前一步,道:“在下也献诗一首,众位帮忙品鉴一二!”
姿态和语气都略显桀骜,不过他一直颇有才名,倒也有傲气的资本,只见他昂首挺胸的摆好了姿势,一手握拳带袖放在胸前,一手斜斜指天,摇头晃脑的吟诵道:
“奉城夜色月如练,
众女此刻持针线。
赛巧比斗拜织女,
可怜牛郎无人见。”
“好诗!”“可怜牛郎无人见!厉害!”
众人纷纷赞扬,叶凯也微微点头,道:“格律略有瑕疵,但无大碍,且此诗的立意别出心裁,指出了牛郎的无人祭拜,很好!”
潘忠义微微自得,谢过众人,见此时赵羽贞一双妙目正含情望向他,微微朝她点头,赵羽贞瞬间羞红了脸,别过头去。
除了文晴之外,众女都知道两人的事,一脸姨母笑的看着这二人,王要妙不自觉的扫了一眼张简。
张简的目光大部分时间都在王要妙的身上,不敢太过直视,便时时用眼角余光打量,此时见王要妙笑着点头,似乎很喜欢这首诗,他心中泛起微微酸意,又隐约瞧见对方扫了他一眼,当下便起身向众人施礼,朗声道:“在下不才,填一首鹊桥仙,请诸位点评!”
俊朗硬挺的张简一起身便将众女的目光夺去,不管什么时代,长得好看总是容易让人心情舒畅的,在众人期盼的目光中,只见他学着潘忠义的样子,昂首挺胸,一手握拳带袖放在胸前,一手斜斜指天。
不知为何,这番模样没有潘忠义的桀骜之感,却显得有些中二,众人微微一笑,听他吟诵道:
“余霞散绮,银河如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