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步独自行走在空无人烟地大街上,一阵微风吹过,卷起了一角沾染了鲜血的报纸,看着破败的街道,其中夹杂着一些断臂残肢,吕步心里面百味杂陈。
现在还是夏天的尾巴,不过被这阵风吹过,却让吕步有了一种萧瑟的感觉,心里面莫名地多了一丝感伤。
砖家都说人是群居动物,如果世界上只剩下一个人的话,那么很大概率很被孤独寂寞感逼疯,现在看来这句话还真没错。
揉了揉脸,把这些负面情绪抛在脑后,看着不远处的沃玛大卖场,快步走到了沃玛大卖场的门前,眼前的沃玛大卖场大部分窗户玻璃居然还是正常状态,而且窗户玻璃,门后面还挡了一些衣物柜子,木床之类的东西,堵住了大部分入口。
吕步心里一紧,看来里面应该是有人还活着,而且看布置人数还不少,吕步抽出了身后的长剑,紧紧地握在了手中,防备着可能出现的各种状况。
手中握着长剑,吕步他现在有一种自己是古代剑客的错觉,说起来为什么《阿拉德与勇士》选择鬼剑士这个职业,有一种因素就是这个职业一听起来,就是使用剑来当做武器的。
剑是兵器之王,吕步曾经看过古代对剑的介绍,开双刃身直头尖,横竖可伤人,击刺可透甲,凶险异常,生而为杀。
在秦以前的很长时间里,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佩剑的,士以上的阶层才可以佩剑,平民阶层是不能佩剑只能佩刀的。
在青铜时代,双刃的剑类兵器的制造由于其形状使然,会产生比较复杂的应力,相比单刃的刀制造工艺更加复杂,所以相对价值较高,进而慢慢在兵器中获得了王者地位。
剑在后世由于其高雅的出身,主要被文人墨客或高级将帅使用佩戴,民间也有使用,但均主要用以给人防身。其比刀要轻巧,使用起来以巧为主,伤人较为便利但缺乏硬碰硬和破甲的能力。
所以一般剑法都是以灵活轻巧为佳,古代也有不少用剑的高手,比如荆轲,盖聂(这个人是真实存在的,不要以为只是秦时明月里面的大叔!),项庄,王越,还有李白。
当然李白的剑法吕步认为和前几位应该是有所差距,不过他的名气大而且流传了不少关于剑的诗词。
吕步之所以喜欢剑就是因为李白的一首侠客行: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
这首诗可以说是吕步的最爱,为此他还不止一次的产生过学剑的念头,可惜的是从古代没有流传下来什么剑法,唯一比较出名的也就是太极剑法,武当剑法了。
可是那种剑法强身健体还可以,不是很符合吕步心目中的剑客所用的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