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又白了刘秀一眼,继续交代事情,同学们则是非常给面子地响应着。就这样,自习课的后半节就在同学和老师的一片欢声笑语中走向结束。
这也就直接导致了接下来几节课全班同学都心不在焉,把接下来上课的老师气了个够呛。
听着最后一节课下课铃响起,全班突然爆发出了欢呼声,不光是吓到了还没离开教室的任课老师,连隔壁几个班都因为这突如其来的欢呼声没了声。
不知道是哪里来的钱,王启哲不光是包了夜场活动,还连同晚饭一起包了下来,全班九十三人,这样的数量基本已经算得上是引起质变了,无论是夜场的KTV还是饭局都不是一笔小开销,可王启哲却连眉头都不皱一下地承担了下来。
在刘秀记忆里,王启哲的家庭也不过是工薪阶级,就算是儿子考上了名牌大学也不至于这么大手脚来摆排面,毕竟就算进了名牌大学也需要考虑在校期间的开销,更别说只是为了一个家长看不上眼的歌唱比赛。
也就是说,果然那家伙从哪里搞到钱了吧。这就很让人羡慕了,这种轻松来钱的方式让兜里已经没剩几块钱的刘秀在一次感叹重生开挂的必要性。
高一三班的学生全部走在离校的路上,大家兴致高昂一路上有说有笑,从这时候学生们各自的小团体就能看出哪些关系好,哪些又玩不在一起。
刘秀和何晴都有各自玩得要好的朋友,不过此时两人都没有去找各自的小团体,而是肩并肩走在队伍的末尾,这是由于两人的兴致都偏低的原因,不是不喜欢玩,只是喜欢玩的不是这个而已。
两人默默地走着,就在这时,刘秀看见了一个怪人。
怪人年纪大概在四十来岁左右吧,线条刚硬的脸庞加上有些邋遢的胡茬,看上去有点潇洒的味道,然而这人却偏偏站在了路边的花坛里,手里还拿着一根半人长的漆黑棍子,一个劲地死死盯着过往的学生看,瞬间就将潇洒挥散得无影无踪。
似乎是察觉到了刘秀的视线,中年男子疑惑地转过头,和刘秀对上了眼,然后就像是看到什么不可置信的东西一样瞪大了双眼。
这反应可不正常,不太想和这种怪人扯上关系的刘秀礼貌性地朝男人点了点头,转身离开。
何晴此时已经停下脚步等刘秀追上来,奇怪地朝刘秀刚才驻足的地方看了一眼。
“出什么事了?”
刘秀只摇了摇头。
王启哲不小气,只是现在的王启哲不小气,带着一众同学包下了一家还算有点名气的小餐馆,六七人一桌完全包下了餐馆的二楼。
本来就是些互相熟识的同学,没什么需要顾忌的,大家都放下了学习的负担,外加上是在正规上课时段抽出来的时间,大家都嗨翻了,整个二楼气氛非常热烈。
在饭饱之后,一群人浩浩荡荡直奔KTV,途中刘秀曾想悄悄溜走,但班长看得非常紧,只要稍微有点离队就会被找上。
“班主任晚上的课结束后也会来,所以你最好老实点。”
被这么威胁后,刘秀只能无奈地放弃逃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