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985年,中国内地某城市。
天灰蒙蒙的。
市南面有条青石老街,秋风像勤劳的清洁工,把地面扫得干干净净。
在巷子的深处有一家餐馆。
餐馆的老榆木招牌上“周记”二字。
因为年岁比较久远,原本的红漆已经脱了些许,不过还是让人勉强认得。
餐馆里没有什么人,一台在那个年代十分稀有的录音机里正放着节奏明快的流行音乐。
Wake me up before you go-go
Dont leave me hanging on like a yo-yo
Wake me up before you go-go
……
这首歌是威猛乐队当年最流行的新歌,因为被乐队首次在中国演出而传入到这个封闭了几十年的国度。
对这样的歌曲,路过餐馆门口的行人们纷纷皱起了眉头,脚步也加快了几分。
一个穿着灰蓝色衣服的年轻女人,踩着辆红色的凤凰牌自行车,咣啷啷的从远处驶来。
自行车的前面篮子里放着一个装得满满的菜篮子。
女人在餐馆门口下了车。
她向两边看了看,然后推着自行车,脚步匆匆的走进了餐馆。
“老周,我回来了!”女人一进门就叫喊着。
“来了!”
一个穿着厨师白大褂的男人一溜小跑的来到女人面前,心急的问道:“买到了么?”
女人微微一笑,宛如秋天里的海棠花开,说到:“我去找他买,他还能不给我?”
她边说边从菜篮子里拎出两条一尺来长的鲫鱼。
那两条鱼还活蹦乱跳的在空中噼啪作响。
“十五斤粮票啊!”男人有些舍不得的搓了搓手,接过那两条鱼。
女人白了男人一眼,道:“听说马上就要取消粮票了,那些东西还不都成废纸了?不如给我催催奶,好像儿子不是你的一样!”
男人呵呵笑了一声,转头就朝厨房走去。
“你这歌是什么呀?放了好几天,客人都少了!”女人推着车跟在后面,有些埋冤的说到。
“我喜欢这个,你就别管了。我给你做鱼汤去!”男人摆了摆手,说到。
女人知道自己没法说服对方,也不再多说。
自己的丈夫自从前两年接触了西方的文化之后就开始了沉迷。
是的,在她看来那就是沉迷,甚至比做菜的兴趣都高。
为了那台录音机和磁带,丈夫花了他们几个月的积蓄,然后就天天的听那流行歌曲,也不知道有什么好的。
如今,他们的儿子都八个月了,要攒点钱让儿子读书识字了,听说省城的大学又开始招生,晚上一定要和丈夫好好说一下,可不能为了他这点兴趣就耽误了孩子。
刚把自行车放在后院门口,餐厅那边突然传来一阵敲门声。
“来啦!”女人也来不及弄她刚买的菜,转身往餐厅走去。
边走还边想,这个时间点怎么会有客人上门,难道是隔壁又来借醋了?
来到餐馆,敲门的是两个穿着军装的男人,一个五十来岁,另一个二十多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