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音刚落,王大可使出他的成名绝技“王剁脚”,扑向对方,扑向眼前这个瘦弱的老人。劲力霸道,势如破竹。不是他不想轻一点,是因为他只会这种刚猛,迅疾的凶狠功夫。
他扑了个空,老人不知道身子怎么一转,原本瞬息即至的拳脚,竟然打不着对方。
他一连打出去二十拳,拳拳打向对方要害部位。可是却连对方的衣服都没有碰到,要在平时,这个老人的骨头,早就散架了。
老人说道:“年轻人,你太狠了,招招要命。打累了吗?嘿,给你长点记性吧,一辈子记住一句话:有的人,是你永远都碰不得的。唉,你怎么就不信‘阎王见了要摇头,小鬼见了要跪拜’这句话呢?”
说罢,他扬起烟杆,往王大可脸上一划,王大可想快速躲开,却哪里躲得过。
那脸上就划了一道长长的印,就像被刀划开的一样,却划得恰到好处,只伤了肉,而没有伤到骨。
这等伤,对于他来说,当然不算什么,他的拳头,依然打了出去。
老人说道:“好好好,你喜欢用拳头打人,让你打打,消消气。”
王大可的拳头就打在了老人身上,老人瞬间吸气,那身子似乎缩了起来,之后越缩越小了。
王大可的拳头,却再也扯不出来。
老人一呼气,整个身子瞬间暴涨,王大可被摔出去五六米远,倒在地上,哎哟连天,好半天都站不起来。
围观者尚未看明白怎么回事,此时目光都看向倒在地上的王大可,再回头时,那老人已不见了。没有人知道,他怎么离开的,他往哪个方向去了。
有人看到老人刚刚站过的青石板地面上,有数个深深的脚印,甚是骇然。
同时不见的,还有王大可名下两家金店的数锭黄金,王大可家里的数万钱币,一尊黄金佛像,以及一份极重要的商业合同,光天化日之下,竟然像凭空蒸发了一般。
那卖红枣的中年大汉,也再也找不着了。没有人知道他是从哪里来的,怎么突然会到这里来卖红枣。
也没有人知道,那老人到底是不是山外山,人们只知道,他绕了一大堆话。
这天,距离王大可三十岁生日,还差三天。
王大可的脸上,从此留下一道长长刀疤。
金店失盗,家里失盗,他想得明白。
他想不明白的是:圆圆的烟杆,怎么会如同尖刀一般,划破他的脸。
没有人不爱惜自己的脸,他也一样。
刀疤让他长了记性,从此,他信奉六个字“强者媚,弱者凌”,凶狠的背后,他更学会了狡诈。
只要对方来历不明,他就要打听清楚才动手,若是强者,赶紧巴结。若是弱者,那就不客气了。
商业合同丢了,合同拿不出来,对方不认账了,一大笔买卖,就此栽了。到底是不是对方出的手,他想不明白。他也不敢去想明白,因为对方比他强,强太多。
他认栽,前面五年,白干了。
“有的人,是你永远都碰不得的。”
他三十岁的时候,验证了,从此信了。
他改变了生存逻辑,在京城地面上,依然混得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