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璃宗尽管是修行宗门,但是并不代表所有人都是修行者,而且哪怕是修行者也不是不食人间烟火。
虽然凌驾于世俗之上,但并未脱离世俗。
因此,钱财总是避免不了的。
一是庇佑的国家供应,二是来自弟子宗族的捐献,吴煜的家族无疑是后者。
拿了令牌,吴煜便回到了住所。
“全部符篆带上。”
“锻体丸带上。”
“换洗衣服,特制衣服。”
“两柄剑、十枚飞刀。”
“再带一把弓,一壶箭。”
“些许银两。”
“……”
吴煜做了一番收拾,为明天启程做准备。
吴煜拿出特制的衣服,将诸多符篆分门别类放在不同的口袋。
袖口。
领口。
内衬。
背部。
……
第二日,吴煜内里穿上特制的衣服,外面则是一身紧身短打。
“走!”
吴煜拿起包裹,背起弓箭,将十柄飞刀一柄柄插入裤袋放好,两柄剑一柄放于腰侧,一柄背负身后备用。
吴煜全副武装,准备回家探亲。
走在路上,吴煜的这般打扮引来不少目光。
看到吴煜的打扮,有人低笑道:“这是要去做什么,打扮的如此花里胡哨,如同一只大公鸡,华而不实。
我们又不曾修行凡间武技,什么长剑,什么弓箭,有什么用,如果修炼种田功还不如带一柄锄头好用,修炼制衣功还不如带一根绣花针具有威胁性。”
这人自以为声音足够小,以为吴煜听不见,殊不知吴煜感知力强大,其一表现便是五感强大,这些话听得清清楚楚。
不过吴煜对此只是一笑,不予回应。
对其他人而言,那人说的没错,很有道理,外门弟子修行各种与生活息息相关的锻体功法,锻体都嫌不够,哪里有时间和心情去修习凡俗武技,真要战斗起来刀剑什么的还不如拳头好用。
但是吴煜不一样。
其他人修行武技是浪费时间,毕竟晋升练气境,拥有法力,超凡脱俗,种种手段都不是凡人可以想象的。
而吴煜则是为了不浪费时间而修习了多种多样的武技。
吴煜也不想修炼以后很可能用不到的武技,但是奈何,没有足够的贡献点购置足够的资源修行啊!
从宗门那里领取了马匹,吴煜驾马便离开了虹璃宗。
吴煜独自骑马走在大道上,感觉有些不习惯,以前每年这个时候都是他和吴桓一起回家,这一次孤身一人总感觉少了点什么。
不过吴煜早已习惯了孤独,稍作调整,便加快速度向着家乡的方向赶去。
此时正值清晨,阳光照耀在吴煜身上,似是蒙上了一层金纱。
吴煜家乡在周国台宣郡,距离虹璃宗山门直线距离上千里,实际距离足有数千里。
以千里驹的速度,路上不出现意外的话吴煜七日内便可赶回家里。
风餐露宿,跋山涉水,除了偶尔的歇息外,吴煜一直在赶路。
出了虹璃宗是周国华文郡,而后进入云梦郡,继而到达了曲郡,南安县正是出于曲郡。
“你们听说了吗,永曲那边的赵家村被马贼灭了,全村男女老少无一活口,鸡犬不留!”
“又是马贼!不是说已经派出军队围剿了吗,怎么还没有把马贼消灭!唉,这样下去,我的货物怎么办,再不走我可就要破产了!”
“唉,别提了,军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