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程斌聊过之后,两个猎人很快就离开了,事实上他们已经在酒吧里泡了一下午,也应该干点正事了。
按照荒野猎人们的习惯,程斌估计这两个人应该是打算在镇上过夜,所以才会在酒吧里长时间逗留,毕竟在枫叶镇这个地方,如果不想回旅店里躺着,能选择的消遣方式也就那么几种,如果不想勾搭某种职业的女郎,或者被某种职业女郎勾搭的话,也就只剩下泡吧了。
在这样的小镇上,甚至连逛街对于荒野猎人们来说都是一件危险的事。
基本上小镇欢迎的只是猎人身上的财富,并不欢迎猎人本身。
晚饭时间快到了,酒吧里的客人数量开始增加。虽然艾米丽的酒吧不提供执食,但是荒原上的单身汉们也没有那么喜欢趁热,比起镇上酒馆里那种掺在水里的麦酒,还是酒吧这里的酒更加货真价实,种类也更多一些,当然价格也更贵一些。
基本上在荒原上,能够售卖奢侈品本身就是商家实力的体现,不是什么人都能弄到各种酒水的。
艾米丽的酒吧里基本消费很低,价格很亲民,这也是镇上的单身汉们喜欢在结束一天生活的时候来这里喝上一杯,顺便解决掉晚饭,而不是在面包店里买上一块硬面包回家慢慢啃的原因。
对于人类这种生物来说,如果可以的话,绝大多数人还是喜欢扎堆的,只要付出的成本不要太高就行。
当然价格亲民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来的单身汉们形形色色,而且多半举止粗鲁,因为平时很难见到漂亮的女人,所以即使明知道伊莎贝尔身份有异,看多了容易惹祸上身,仍然忍不住频频行注目礼。
伊莎贝尔开始的时候还觉得很新鲜,但是很快就厌倦了被人盯着看的感觉,即使知道这些人不敢把自己怎么样,但是仍然会让她回想起昨天那两个变得面目全非的同学。
于是她主动向程斌提出打算回家去。
程斌虽然一直杯不离手,但是其实并没有喝多少,他对枫叶镇上自酿的啤酒一直心存疑虑,知道按啤酒的酿造工艺,这玩意里面很容易大肠杆菌超标,所以一点都不想挑战自己的肠道菌群。
当然最主要的是,程斌并不是特别喜欢喝酒的人,他拿着酒杯只是因为想在手里拿点什么,在酒吧这种地方,手里拿个杯子总比提着枪好。
所以当伊莎贝尔想要离开的时候,程斌一口答应下来,并且拒绝了酒保让人护送的提议,毕竟他们实际需要穿过的距离只有二十米,还没有从酒吧里走出去的距离长。
看看程斌和酒保交待完走回来,伊莎贝尔突然想起一件,她很好奇地问道:“有件事忘记问你了。”
她说道:“那两个猎人好像不相信你能很好地控制枪?那是什么意思?”
爱德华兹家族对自己小公主的保护虽然很周到,但是做为生长在荒原上的家庭,也不会致力于培养废物,真正的贵族家庭都是讲究武力与智慧并重的。所以伊莎贝尔其实学习过很多生存技能,包括游戏和驾车,只不过她没有太多机会练习,所以水平不高,,否则的话,程斌的手上就不用缠绷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