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欢已过,烟花已烬。
芳姐的演唱会在众人的不舍中结束了。
原来热情迎宾的小二们已经开始收拾桌椅,打扫地面。
九叔、文才则在后台跟戏院的班主热情聊天。
而秋生被九叔打发回去,回家做饭去了。
“九叔,一直都知道您驱魔骇鬼是咱们城里的第一人。却不知道您的弟子竟然在歌曲上面有这样的才华。”一个穿着西装、梳着赌神的大背头,身着一件长衫;手拿一把纸折扇,有着中国君子与西方绅士融合在一起的儒雅气息;是一个让人感觉很舒服的中年男子。
“不敢当,劣徒拙作,难登大雅之堂。大先生谬赞了。”九叔今天为了给芳姐捧场,专门穿了一身长袍正装,面目端正严肃,完全看不出平常老不正经的样子。浑身散发出一股一派宗师的惶惶正气。
而在文才看来,我靠,师傅今天好正呀。
我靠,这不是发哥吗?
是的,九叔嘴里的大先生就是发哥。一看这张脸就知道是某个电影的剧情。
可是发哥的电影,文才就记得小马哥、强哥还有赌神。
这个大先生是谁呀?
“绝不过谦,文才兄弟这首曲子是我近年来听过最好的一首了。”发哥,奥不,是大先生转过头来看向文才:“文才兄弟还有其他曲子吗?”
“没有了,就这一首能拿的出手的。”发哥通常都是正面角色,应该不是那种会贪人歌曲版权的人。但文才还是决定先缓一缓,毕竟这个大先生的名号确实不太熟,文才说道。
“考虑去上海发展吗?”大先生问道。
“额…………”文抄公属于文才的第二计划,现在最重要的还是提高自己的硬实力。在自己练功升级的过程中,多出几本、几首曲子增增名气、赚点外快还行,让文才舍弃修道,只去赚钱,那肯定不行。
大先生看出了文才还没下定决心,便说道:“这首歌确实太棒了,要不这样安排。”
大先生顿了顿,然后先看了一眼九叔,才转到文才的身上:“我出一万大洋。”
“大先生……”在旁边旁听的芳姐上前来,要说什么。
发先生直接一挥手,止住了她还没说出的话。
“我出一万大洋,买文才兄弟的这首歌。”大先生继续说道:“以后文才小兄弟有新作的话,可以继续寄到大上海夜总会,成大器收。”
“另外,”大先生又把目光转向九叔:“如果,文才兄弟以后想去上海的话,可以随时来找我。同时也很欢迎九叔一起过来,九叔这么高的本领,只护这一城之人,是天下苍生的遗憾。”
文才先是觉得一万块钱买一首歌也不算很贵。
但转念一想,清末的一个大洋换算成人民币的话大约两百块。一万大洋,就是两百万。
要知道
“大先生谬赞了,我觉得在这乡野之间,救护阡陌邻里,更合我的道心。”九叔看向文才:“不过,我的徒弟的去与留,还是要看他们自己。”
“大先生,多谢抬爱。我还想在师傅身边多进两年孝心。”文才挠了挠头说道:“话说,能不能让芳姐给我签个名呀。最好多签几个。”
“哈哈哈,当然可以。”芳姐摇曳身姿的走了过来,“以后文才小兄弟多写几首我这样的女儿身能唱的歌就最好了。”
一个身穿黑袍的冷面男子走了过来,手里拿着一个锦盒,双手递到大先生面前,说道“大先生。”
大先生拿了过来,打开看了一眼。里面是厚厚的一沓钞票。大先生看了一眼,然后交到了九叔的手里:“九叔,小小意思,不成敬意。”
清末时,师徒关系比父子还要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