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战斗的最后关头,在百蜥王用前肢拍死四五头草狼后,身上伤势终于是压制不住,躺在地上难以动弹,仍由贪狼族人将其绑住活捉。
“族长大人,这次活捉这头百蜥王,还有这么多赤蜥蜴,等到昆仑牛部落的商队来了,咱们一定能卖个好价钱!”食堂族老望着被五花大绑的百蜥王,脸上红光满面。
贪狼部落的未来,是一天比一天好了!
“嗯,这就好。”古初应和了一声,随即开始调查狼群的损失。
赤蜥蜴的战力是远远高乎于草狼的,可古初的指挥出色,整场战斗可圈可点,致使狼群杀死的赤蜥蜴足有八百之多,而死去的草狼数量只有五百左右。
并且两头百狼王只受了轻伤,第三头则安然无恙。
这点小伤,交给药堂族老治疗数日就能恢复。
毫无疑问,这是一场大胜利。
古初总结着这次指挥狼群的经验,在心中沉吟道:“兽王虽然比平常野兽聪明,可智慧低下,难以强力指挥手中力量。
而我是人类,我知道审时夺度,也看得清大局观,知道什么时候该打,什么时候撤退,绝对不会像这百蜥王一样,看到人群就迫不及待的冲了过来,等到被草狼群包围了,都没有一点撤退的意思,等到必须突围才能活命时,早就没有了突围的机会,因为那时它的部下都被我杀光了。”
随即,古初沉思片刻,细细归纳这次指挥狼群的总结,随即又拿出一张兽皮卷,用赤色的蜥血将这次的经验,还有心得体会都记载下来。
这次操纵狼群的经历虽说一般,但亦有可取之处。
比如古初对百狼王这等狼中猛将的认知,更上一层楼。
百狼王与普通草狼的战力根本不同,一个天一个地。
就比如百蜥王独自战三四十头草狼,都能轻易将它们一一拍死。百狼王进了普通赤蜥蜴群中,也是如此,轻轻松松纵横,普通的蜥蜴根本拦不住它们,在蜥蜴群中宛如大杀器,狼口一咬就是一大块血肉掉落,狼爪一拍就拍烂了蜥蜴头,疯狂屠戮。
回味着白狼王的出色表现,古初则幽幽想起部落的战力方面。
“我族战力最强的猎堂族老还在休养中,小青也身受重伤,轻易不能调动。若是一人一狼齐至,这次收服火狼群定然十拿九稳。”
最强战力皆受重伤,古初现在的局面颇有些尴尬。
除此之外,此次前来收服火狼群的队伍中的顶尖战力,分别是食堂族老,药堂族老,以及已经归降的鹰眼族老。
任何一个部落的族老,除了处事能力之外,还有强大的战力。
在古初印象中,贪狼部落食堂族老与药堂族老的战力,跟猎堂族老相差许多,但总体来说是同一个层次的强者。
在此之后,就是猎堂的精锐族人,还有鹰眼部落的五十人残众。
战力底层,就是刚刚加入贪狼部落的奴隶们,他们因为被奴役,太久没有操练过,自身战力退弱了许多。
如果时间宽裕,再过上一段时间,等猎堂族老和小青恢复,以及大部分族人将石矛操练纯熟,那么贪狼部落的战斗力将上升数个台阶,直逼中型部落。
那时再去收服火狼群,除非是豺狗部落阻拦,否则十拿九稳。
“时间宝贵啊。”古初行在队伍最前端,遥望着戈壁远方,目光逐渐坚定:“可我贪狼已经没有时间了!”
大型部落蛮熊要动身的消息还未传来,可风雨欲来的压抑已经感染了贪狼部落每一个人。
已知的草狼群全被收服,数量却只有三千,火狼群是最近的狼群,只有这一个目标!
时间紧迫,此次贪狼部落去收服火狼群,是必须的冒险!
冒着被豺狗部落攻击,与火狼群本身反扑的危险,古初反复推敲,若是正面对上火狼群,那此次行动的成功率只有一半。
“太弱了啊,无论是鹰眼族长还是豺狗部落等等一众小型部落,都能让我吃亏,中型部落更是让我族难以承受,大型部落更是轻易间将我族玩弄于鼓掌之中!”
古初的心中由衷感叹,随即眼眸中爆发出精芒,“没有时间可以浪费了,我贪狼部落必须尽快强大起来,渡过蛮熊部落这关后,就去追逐英雄大会,只有这样我和我的族人们才能幸福的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