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律有些价值,不过方南两世为人,有些内容还是有着很大冲突,最重要一点就是男女地位,这个时代里“嫁出去的女儿是泼出去的水”,方南比较习惯男女平等。
方南想要强制让男女平等,这太难了,方南敢做,就要准备面临人民军内部的反对,方南的学生、学生的学生不会站出来发对,但底层士卒、官吏、人民军统治区男人们大部分都可能会反对,而女人们不敢站出来支持方南,这是长时间下来形成的男尊女卑的传统。
对于这种传统,方南不能强硬,而是“温水煮青蛙”,一点一点改变,而且也不需要为了男女平等而去男女平等,真的想要男女完全平等根本不可能,只要女性不被歧视不被欺负即可,工业时代里女性也是重要劳动力。
比如胡筱雅、乔家姐妹在女子学校担任校长和老师,也有其她女性在女子学校担任校长,这就是一个很好的开始,未来纺织厂还会有女工,女性的地位就会慢慢提升。
方南还在《婚姻法》中写着不许任何人纳本国公民为妾,只允许为妻。
甚至等到以后报纸出现了,扫盲教育大规模展开,方南打算通过报纸让民众了解到一些信息,比如一对夫妻生男生女的几率是一样的,若是一部分人多娶妻,另一部分人都无法娶妻,长时间下去男女比例畸形,影响社会安定。
当民众了解到这些信息并展开议论的时候,方南就可以对《婚姻法》进行修改,不能一步到位直接一夫一妻制,却可以对男性多娶妻进行限制。
男性娶第一位妻子为正常,当他娶第二位妻子的时候就要缴纳“多妻税”,一半金钱用于建造公共设施,一半金钱用于慈善,当他娶第三位妻子的时候,缴纳“多妻税”额度就要大幅度提升,金钱同样用于建造公共设施和慈善。
甚至不需要明确的一夫一妻制,只要逐渐提高缴纳“多妻税”额度即可,若是实行一夫一妻制,有钱人也可以不娶妻在外面养女人。
另外结婚年龄需要限制,男女十六周岁为成年,十八周岁才允许成亲,早于十八岁成亲不给予登记。
登记这一点很重要,原本老百姓娶妻就娶妻,根本不需到人民军政府登记,但人民军政府是按照老百姓人头分田地,突然多出一个孩子,户口本上写着还未婚,孩子也没有身份,根本不会多分田地。
方南将自己能够想到的内容都写下来,确定这些内容哪个是建国后就可以立即发布的,哪个内容是建国几年后再公布。
《婚姻法》重要内容都被方南写下来,接下来就可以交给官员去填充,明律或者其他朝代的律法都可以作为参考,等到官员们将一部《婚姻法》写好后,方南还要亲自看几遍,去寻找里面有没有大的问题进行修改。
即便方南教授一些学生出来,这些学生依旧有着不少时代的局限,只能依靠方南来指引着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