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来,首先发现的是迪卡给自己的手杖,这个在第一次召唤地狱火没有破碎的手杖,在第二次施法终于还是不堪重负的断成了几节。
抬头,还看到的是那个灰色雾蒙眼睛的老人。
恶灵骑士的盛名下,老人的打扮有些太过于简朴。黑色袍子比一般亡灵巫师好看不了多少,加上这佝偻的卖相。
此时他很好的诠释了一句话,实力强大的人不需要装点自己来威慑敌人。
这个恶灵骑士叫做雷蒙,他的眼睛看不见任何东西了。
恶灵骑士诞生的原因都不尽相同,但都拥有着永恒的生命。
可现在鲍曼想的问题是另一个,他带走自己的骷髅干什么?
空洞且华丽的墓**,鲍曼拿着字条。字写得很不好看,写的人似乎很艰难。
鲍曼.蒂姆。
如果你醒了,我会很开心。
我有很多话想对你说,可惜手不听使唤,还有人在催我,所以长话短说吧。
我喜欢你,我在泰伦斯特等你。
卡椰.菲诗曼。
……
写的很短,但这封两世为人以来第一次收到的情书,鲍曼忍不住细细的拿在手里,一遍又一遍的看。
“沙沙。”
鲍曼没注意到旁边来了人,下意识的收好了字条。身后雷蒙一双黑蒙蒙的眼睛,无神的对着这里。
这个世界普通职业的生命最多最普遍,再往上的高等生命,再往上的各个流派宗师,再往上的就是人们口中的各个英雄人物。
普通职业,高等生命,流派宗师,然后是传奇与那些不尽相同英雄。
虽然每个等阶参差不齐,也分高下,但这个雷蒙绝对比宗师更强大,无论是不是曾经的英雄与否,对鲍曼来说区别不大。
一个普通职业者,自然无力反抗越级的存在。
他说他看不见,但这个等阶的强者,视力显然不会对他有太大的影响。
雷蒙问道:“情人?”
鲍曼摇了摇头:“朋友。”
“呵!”苍老的雷蒙说道:“世界上最性感的关系,莫过于纯洁的男女朋友关系。”
听了这话,鲍曼一阵无语。互发好人卡啊,哪儿性感了?
雷蒙问道:“你的骷髅从地狱召唤过来开始就是这样吗?”
鲍曼摇头说道:“他吸收了一些莫名的能量。”
雷蒙说道:“在哪儿吸收的?”
鲍曼说道:“特鲁蒂姆。”
魔盒的世界也算是特鲁蒂姆的境地,自己也不算撒谎。鲍曼如是想着,特鲁蒂姆早就被摧毁了,也就是说这种能量没有了。
鲍曼有一种感觉,如果自己说从地狱内召唤出来的骷髅就是这样,这个雷蒙说不定可能真的就会通过一些方法过去,去地狱走一趟。
他的实力是一方面,还有就是从每次的谈话交流上,鲍曼能感觉到他对活着有种很无所谓的态度。
鲍曼没有老过,他不明白活够了是一种怎么样的心理状态。
雷蒙想要什么?
鲍曼只知道和自己那个挺奇怪的骷髅有关,但不敢具体肯定。
雷蒙虽然不是法师,但这几天下来。或是闲谈,或是主动询问。虽然没有具体化的提升,但鲍曼受益匪浅。
于是既来之则安之,鲍曼物尽其用。这几天趁这机会,把不懂的疑惑的,不管是什么,全都带过来询问雷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