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弗雷德虽然有给罗素进行西方礼仪方面的介绍跟讲解,但他却没有让罗素完全按照这些要求去做。
用阿尔弗雷德的话来说就是,真正的贵族风范跟高级礼仪,不在于你做了什么,而是你对一件事情或事物展现出来的一种态度。
如果你能把价值一盎司1500美金的贝鲁嘉鱼子酱当成普通的花生酱,用你最常用的方式去对待它,品尝它,而不会因为鱼子酱的价格,对它有其他的看法,那么你在别人眼中,就是一个真正的贵族。
其中的关键就在于,你是否能云淡风轻的面对所有事情,不会因为所谓的价值或身份而改变自己的态度。
我想吃贝鲁嘉鱼子酱,只是因为我想吃而已。
没有其他理由,也没有其他原因,只是因为我想吃而已。
如果你能做到,哪怕你穿的破破烂烂,他们也会以为你来自某个没落的古老家族,而不是街上随处可见的流浪汉。
罗素不太确定阿尔弗雷德的这种观点是否真的正确,不过这让他联想到了大洋对面那个强大国家中的一句古语。
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麋鹿兴于左而目不顺。
这个跟阿尔弗雷德说的话,似乎有异曲同工之妙。
所以罗素根本就没把面前的休斯少将放在心上,更不会在意休斯少将展现出来的气势。
对他而言,坐在他面前的,只是一个试图跟他谈合作的老人而已,而且谈的还不是很重要的合作。
看着罗素这种丝毫不为所动的神色,休斯少将终于收起了最初的轻视,开始认真的打量起了看起来才刚刚成年没多久的罗素。
“合作的内容你应该已经看了,如果没有什么问题的话,我们现在就可以签约!”
在认真的打量了罗素一番之后,休斯少将除了发现罗素身上的穿着很考究之外,他并没有看出任何有价值的东西。
“好!”
罗素并没有说太多,只是对阿尔弗雷德轻轻的挥手示意了一下,然后两份合同便被送了上来。
当罗素跟休斯少将在代表着辛迪加跟美国陆军之间的合作协议上签下字之后,休斯少将特意看了一眼罗素的签名。
罗素在合同上签的,并不是自己的英文名,而是他的中文名。
休斯少将原本还以为罗素会按照美国的习俗,签上他护照或者身份证上的英文名字。
但他怎么也没有想到,罗素居然直接签上了他的中文名。
休斯少将不认识中文,但这并不影响他的判断。
在这种事实,会写在合同的,也就只能是名字了。
在英文合同上签上中文名,这个看起来不太符合规则。
但是在座的各位都不是普通的生意人,这份合同唯一的意义,也只是证明他们开始合作了而已,所以休斯少将也就没有在这方面纠结什么。
不管是罗素也好,还是休斯少将也好,他们都不会认为,这一纸合约就能约束对方的行为。
如果他们想要翻脸,现在的合同就跟废纸没什么区别,根本不会具备什么法律效力。
在完成了这一场形式意义大于实际意义的签约之后,休斯少将就带着人离开了辛迪加公司,同时也带走了一百支最新的“辛迪加3型”强化药剂。
看着休斯少将他们的悍马车队消失在街道的尽头,罗素突然发现,自己在不知不觉中,已经拥有了大部分人需要用一生去追求,然而都未必能得到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