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惯了抓捕小动物,对于大体型的猎物,他还是缺乏足够的经验。但没关系,他还有埋在落叶中的套绳。直接布置在蕨草的跟前,这套陷阱不可能出现问题。
果然,就算是斑点鹿这种胆小的动物也不可能察觉到隐藏的危险。躲过了落穴的它一蹄子就踩在了罗杰布置的套绳上,收紧的绳套立刻就锁死了它的一条蹄子。
嗷,嗷的惨叫是属于罗杰的胜利欢呼。但令他没想到的是有人,哦不,应该是有畜牲居然敢虎口夺食。在他还因为长时间的潜伏没能第一时间爬出来的时候,一个身影从斑点鹿后方的灌木丛中用比他更快的速度蹿了出来。由于太过专注,他竟然都没有察觉到附近来了另一个捕食者,这是他的一个重大失误。
那个竞争者则是一只森林狼,罗杰多次见过这些家伙的身影。独来独往,是它们的风格。但这可不意味着落单的森林狼好对付,有着比黑皮还要锋利的爪牙,起码在森林外围只要不碰到游荡的捕食者,它们鲜有难以对付的敌人。遇到这些家伙,罗杰通常的选择是远远的避开。
森林狼只要不是饿疯了,它们也不会主动攻击有武器的人类。经年累月的和人类发生接触,它们也明白这些两条腿的生物不好对付。但今天,也许是同样没有注意到躲在一边的罗杰,也可能那头斑点鹿是它先发现的猎物,显然这家伙不准备将自己的食物让给罗杰了。
而罗杰,也肯定不愿意已经到手的猎物就这样被一只畜生给抢去。自己来不及阻止,他挥手就用出了自己的绝招。
“黑皮!”
随着一声暴喝,在罗杰伸手的位置忽然产生了一阵扭曲,那是狩猎志在和现实世界在产生共鸣。跟着一只黑色的身影从扭曲的空间中一闪而现,没有任何的犹豫,也不需要语言的交流,黑皮遵从着罗杰的意愿直接就扑向了那只被吓了一跳的森林狼。可能它也没想到自己的猎物居然已经被别人盯上,但这并不能改变自己对于食物的渴望。
想要在森林中生存,有的时候战斗就不可避免。只不过黑皮的出场方式太过震撼,以至于森林狼退缩了一下。而作为杂种犬中的佼佼者,黑皮可不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一阵低沉的哀嚎,有属于黑皮的,但更多的是森林狼受伤后的惨嚎。
黑皮的偷袭成功了,起码在罗杰爬起来后,对比重新分开的两只野兽,黑皮的伤没有那只森林狼重。考虑到黑皮是偷袭还是被森林狼的反击给伤到了后劲,论个体的战斗力,显然黑皮依旧是弱了一筹。如果罗杰还可以继续收服宠物,这只森林狼肯定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可惜,他已经有黑皮了。不知道怎么解除黑皮与狩猎志的关系,罗杰没有选择的余地,举起了弓箭,黑皮一个无法打败的对手,他这个时候就需要加入战局了。狩猎志所谓的强度,也只是身体素质方面。武器,显然是狩猎志忽略的细节。
嗖的一下,一支箭羽插在了森林狼刚才站立的位置。很遗憾,已经发现罗杰的森林狼没这么容易被一个人类偷袭成功。但前后夹击的情况令这只畜生迟疑了起来,一只黑皮,它不担心,可加上一个持有武器的人类就不容易对付了。见过人类刚才攻击自己的武器,它知道只要被射中,自己就绝没有生还逃跑的机会了。
眦着牙,畜生也会思考。就好像黑皮同样有六点精神力,森林狼这种生物比罗杰更会规避没必要的风险。一只黑皮加手持弓箭的罗杰显然超过了它能对付的范畴,最后看了一眼被套住蹄子的斑点鹿,面对强者,森林狼选择了退避。但它记住了罗杰,更加记住了黑皮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