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
张献忠扬着短粗的猪脖子,得意狂笑。
一年来那种低声下气的日子结束了,如今又恢复了“反贼”身份,可以自由自在肆意妄为,杀人放火了。
天德酒楼的烧鹅确实好吃。
张献忠和白文选大口吃肉,大碗喝酒。
其余的几个呢?张大经、马廷宝……却是无论如何也吃不下去。
林铭球御史的尸体就横躺在桌下,血还在汩汩地流。再香的烧鹅也难以下咽。
“噔噔噔,”
木楼梯急促响,从楼下跨进一员小校,向张献忠报告,“大帅,城内的官军已经肃清,三千人投降,杀了四百多个,县令阮之钿逃跑了。”
“贼个瓜皮,他全家都跑了?”
“是,孩子老婆,全家老小全跑了。”
“哼,改日逮着了,抽筋扒皮。”
张大经等人听在耳朵里,无比羡慕阮之钿,这才叫猾头啊。见势不好,撒腿就跑,永远是上策。
张献忠把酒碗重重往下一顿。
“传令,将县衙的粮仓打开,全部粮米搬运出城,一把火烧掉衙门,谷城啊——老子从今往后,永远不会再踏足半步了。”
大踏步走下酒楼。
城内,四处响着叛军的马蹄声,张献忠的部队四下杀人放火,劫掠资财,正象张献忠说的那样——从此后他们再也不会回来,所以能抢的尽量抢,能拿的尽量拿。
在城外,张献忠下了一道命令:
“瓜皮的,把老子向官员们行贿的帐目,都给登记在城墙上,让军民百姓看看,一帮朝廷狗官都是些什么德性。”
这是个可笑又有点荒诞的事情。
却符合张献忠的行事作派。
一群士兵,搬着梯子,在城墙上用大号毛笔直接在墙砖上书写。内容:
崇祯十年腊月,总理军务挂兵部尚书衔熊文灿,受贿白银一千两,黄金五十两,大猫眼二枚。
十一年三月初十,分巡道王瑞旃,受贿白银二百两。
本年五月初十一,县令阮之钿,受贿黄金二十两,美酒十坛。
……
这一年来,张献忠向各级官军行贿之事,多了去了,他用大包小包的银两,封他们的口,保佑自己平安无事。
现在,他把这些行贿的数量、日期、名目都详细写在城墙上,让所有人都看得明明白白。
毫无疑问,“上墙”的人将大大丢脸。
他们做梦也想不到,当初接受张献忠的贿赂,竟然会闹到这样一种下场,对于张献忠的“翻脸无情”自然会恨入骨髓。但是——你也不想想,张献忠连皇帝的祖坟都敢刨,他还有什么做不出来的?
你指望张献忠跟你讲文明讲诚信?
这种人,你还敢接受他的贿赂,怪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