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糟糟的士兵们兴奋的叫着,骂着……冲向车辆。
其中一个形状粗陋的木箱子被大刀劈裂了,从里面滚出一大堆黄澄澄的金锭,每一枚都有拳头大,上面铸着“永乐十七年八成伍拾两”的字样。
呀……这是当初郑和下西洋的时候,从海外带回来的黄金铸造的御用皇家用来赏赐用的金锭。
宝贝呀。
官兵们眼睛都直了,嗷嗷乱叫着,疯狂地上去抢夺……
……
负责保护眷属营的义军将领,是袁宗弟。
这个人是随着李自成在米脂起事走出来的将领,名副其实的心腹,因此被委以率兵保护眷属营。他是个阴鹫冷酷的人,因为嗜杀战俘,被称为“袁阎王”。
袁宗弟性子阴冷,长着一双象猫头鹰一样的眼睛,目光也象鹰一样深遂凶暴。
他手下那一营义军士兵,也被训练得冷血好杀,在李自成的“第八队”里是著名的“阎王兵”。
此刻,在“阎王兵”面前正上演着一出令人气愤的场景:
一大群忘乎所以的官军,扔了兵器,丢了马匹,肆意地来抢夺眷属营里那些秘密存放财物的车辆,他们随意的抢夺,两眼放着贪婪的光芒,在疯抢,在狂笑……
突然间——锅就炸了。
首先发出怒吼的,是“袁阎王”。
袁宗弟自从“投降”以后,就一直躲藏在士兵群里,眯着眼,低着头,装得象一个普通的蔫巴巴的士兵,把一身煞气都收起来。当官军肆意抢夺眷属营财物的时候,就象是触发了一个通向生死关口的机关——
“阎王”突然复活了。
袁宗弟那一双猫头鹰似的眼睛猛然睁圆了,大吼一声:“球货贼瓜皮,给老子杀——”
他象一头暴怒的苍鹰一般,直扑向前去。
好几个官军士兵还没弄明白怎么回事,刚一愣神的功夫,袁阎王已经飞身窜到,从怀里拽出一把闪光的匕首,象旋风一样冲到官军近前。
“咔嚓——”
一刀捅进一名官军心口。
飞起一脚,又踹翻了一个。
这一切都发生在转上瞬之间,官军士兵惊叫着,往后躲闪,然而“阎王”已经杀开了势,身如旋风,淌着血的匕首拔出来,又刺向旁边的其它士兵。
“咔,”又扎死一个。
与此同时,旁边的那些“阎王兵”们,也发出一声喊,随着袁宗弟一起,同时跳起发难。
他们纷纷从怀里掏出匕首、断刀、断剑、杆棒……等暗藏的短兵器,朝着官军士兵们猛扑过去。
一直装作顺从的猛虎,出笼了。
呐喊着,吼叫着,袁宗弟和他的“阎王兵”在几秒钟内就把一群在眷属营里乱抢乱夺的官军士兵给杀了个人仰马翻,尸横遍地。
“杀呀——杀了这帮怂瓜皮——”
暴怒的吼声里,几百个士兵扑向毫无作战准备的官军,他们被压抑着的野性象火山暴发一样喷涌开来,汇成一股吞噬一切的洪流。
平地上卷起一股股旋风。
“杀呀——”
喊杀声中,“阎王兵”凶猛地将毫无准备的官军一片片地杀死,血光汹涌,受降场登时变成了杀戮场。
卷入战斗的“降兵”迅速由几百人扩大至几千人,战斗的帷幕一拉开,立刻就一发不可收拾,不到两分钟里,几乎所有的义军士兵——三万多人,全都汇入了战斗的行列。
一场声势浩大的暴动。
这是事先早就有预谋的,士兵们按照各自主管将军的密令,身上都藏着短刀短剑,他们怒吼着跳跃着,就近杀向看押监督的官军,抢夺他们的马匹,抢夺他们的武器。
官军的兵力本来是义军的二倍,但是他们没有丝毫的作战准备,既没有时间排成作战队形,又没有统一指挥调度,在义军毫无征兆的突然发难下,立刻乱作一团,溃不成军。
杀声震天。尘烟四起。
十几里地都变成了战场,场面极其混乱,仓促间的暴动,分不清阵线,分不清敌我,分不清层次……每处地面都在发生着战斗。
几万人卷成一团,乱到无法形容,尘烟中只能看见士兵在奔跑,在逃窜,在追击,在叫喊……对于习惯于列阵而战的官军来说,这种情势是毁灭性的。
而义军不但有准备,而且最喜欢这种不分层次的混战,他们勇猛地跳跃着,冲杀着,呐喊着,凶狠地杀死遇到的每个官军士兵,并把他们的武器与战马都抢过来。
就这样,黄沙漫漫中,黄土丘陵上就上演了一幕令人称奇的战斗,人数与装备,占了绝对劣势,并且已经“缴械”的农民起义军,击败了强大的官军。
而且,胜利是压倒性的,义军士兵几乎每一队都取得了胜利,他们把官军杀得四散奔逃,互相之间失掉了一切联系,变成了一群群的溃兵。
然后,三万多名义军开始有计划地向西北方向撤退。
……
亲自策划和指挥了这场“诈降战”的,是李自成。
当他重新跨上一匹刚刚抢来的战马,手拿着一柄沾满鲜血的长枪,望着眼前官军狼奔豕突的场面,仰头向天长啸:
“哈哈……”
李自成长着一张陕北农民特有的宽大脸膛,虽然不足三十五岁,但是多年的风霜和艰辛,眼角额头都有深深的皱纹,面色黧黑,下颌几根疏朗的胡子,显得整个脸庞很是刚毅。
“弟兄们——”
他举起手里的长枪,振臂高呼,“咱们天命不绝,大家又闯出来啦,贼那瓜,不怕死的都跟我来,裂它一腔子血,向前闯,非闯他们天塌地陷不算完——”
那杆长枪,兀自往下滴淌着血珠。